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爱国”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髟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职......本文有72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髟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的制度。
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职工在工伤治疗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都要通过医学检查对其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作出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组织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工伤职工的伤情作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是职工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通过劳动能力鉴定,能够准确评定职工伤残、病残的程度,有利于保障伤残、病残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正确处理与此有关的争议提供了客观依据。
需要进行的说明是:
首先由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条件的工伤职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首先要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期限从再次提交申报材料时起算。
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专家必须具有医疗卫生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专家组鉴定后出具的鉴定意见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提出为伤残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建议。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有关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确实是因工伤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
工伤职工的残疾对以后的工作、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并且伤残程度已经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
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547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