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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偿与拯救券商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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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证券公司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被投资者视为启动国家补偿工程的重要一步动用政府资金,对被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 关于个人及客户结算资金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被者视为启动 国家补偿 工程的重要一步 动用政府资金,对 被处置金融机构 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进行收购,补偿投资者的损失。被过滤广告 证监会对此重大信息给予的官方解释是: 在存款保险和者保护制度建立之前,按照 依法清偿、适当收购 的原则处理停业整顿、托管经营、被撤销金融机构(不包括期货经纪公司、)中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问题。 收购资金来源为: 收购个人储蓄存款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款项全部由中央政府负责;收购其他个人债权的资金由中央政府负责90%,其余10%由金融机构总部、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所在地省级政府分别负责筹集。 此前,动用财政力量拯救券商的信息已在市场沉浮数月,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注资、清理工作亦运作有时。决策层痛下决心解决历史沉疴,其发力的逻辑与手法应当如何理解?学者、民间与决策层的思路是否一致?为此,本报约请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信息中心主任杨健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杨帆教授,从金融和法律的角度,展开专题对话。 挪用保证金 原罪 《21世纪》:7月26日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文件中,证监会59号通知是特别针对证券公司的,从去年到今年,政府陆续在给银行、券商以及农信社注资(发行金融债券),在券商问题上,情况似乎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杨健:我们以商业银行注资为例。一开始商业银行都说自己不多,问题不大;可一旦国家开始补贴,大家就比着算坏账,坏账越来越多。这个形势就让人感觉商业银行坏帐简直就像一个无底洞。今年治理的重点应该轮到券商了。 《21世纪》: 在(以往)风险处置中,国家对个人债权实行全额兑付,虽然维护了社会稳定,但也带来不可忽视的道德风险 ,这是证监会的原话。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会追究相关券商的责任? 杨健:我们可以说 法不责众 。80%以上的券商多多少少在不同程度上都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果我们以券商 挪用公款 为罪名进行追究的话,可能会引起很大的动荡。其实挪用客户保障金一直都是公开的秘密,为什么一直没有追究? 《21世纪》: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券商与投资者是契约关系,挪用保证金只是违约行为? (共计6页) 上一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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