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国家赔偿法对侵犯人身权和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金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宋国洋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宋国洋”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如果因公安机关违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公安人员暴力殴打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或由于公安人员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当事人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及 在中,当......本文有71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如果因公安机关违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公安人员暴力殴打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或由于公安人员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当事人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及 在中,当事人如果因公安机关违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公安人员暴力殴打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或由于公安人员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当事人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及其亲属都可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因此明确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有利于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行政机关对公民人身权的侵害主要分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两种。下面对这两种情况的赔偿金计算方法详细说明: (一)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 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减少的收每日的赔偿标准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确定赔偿额。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掊,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2)、(3)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加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其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其死亡时止。 责任编辑:李云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国家赔偿法对侵犯人身权和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金是怎样规定的?”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468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