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0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雷凯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3日15时04分01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雷凯”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0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状况》(详见附件),通报了200年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旧机电产品监管方面的统计数据和信息,以及“十一五”全国......本文有100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0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状况》(详见附件),通报了200年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旧机电产品监管方面的统计数据和信息,以及“十一五”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相关数据。
国家质检总局自2002年起,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逐步调整,建立了现有的以“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有效了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符合我国法规要求。
200年,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受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核准申请2.75万备案批,涉及金额53.58亿美元。实际接到报检并完成到货检验检疫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为5.4万批(部分申请备案的旧机电产品分批进口),涉及金额40.29亿美元,金额较2009年增长约5%。其中,到货一次检验合格5.02万批、涉及金额32.55亿美元,占总到货检验金额的80.79%;一次检验不合格整改后合格3758批、涉及金额7.64亿美元,占金额的8.96%;最终检验不合格64批、涉及金额03.05万美元,占金额的0.25%。
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产品安全标识磨损、脱落;设备缺少相应的中文标识;电源和电控部分严重老化;工作电压与我国电压制式标准不符;机械传动部件磨损明显,安全防护措施缺损或失效;带有一定量的油污、加工碎屑、废电线电缆、废电路板等)
2、到货时实物与备案、装运前检验不符。
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结合旧机电产品进口发展趋势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该资料的发布,将为社会公众提供有益的信息资料,为进口旧机电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也为各级监管部门提供做好旧机电产品进口工作的建议和参考。 附件 200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 进口旧机电产品作为工业基础装备中的一部分,多为科研、服务、基础建设等社会领域中所急需的硬件装备,在不同时期为弥补国内相关技术、设备的空白,推动我国工业产业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而且,从其他国家将在用或停用的旧生产资料向我国转移,也是许多跨国企业全球化生产和占领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市场份额的阶段性经营策略。但是相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及配套法规、标准的更新,进口旧机电产品往往存在与我国现行有关产品安全、卫生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不符的情况。而国外使用过的旧医疗器械、旧锅炉压力容器等商品,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卫生危害或隐患。因此,长期以来国家质检总局与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多部门联合,对不同的旧机电产品采取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允许进口等不同的管理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自2002年起,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逐步调整,建立了现有的以“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200年,国家质检总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要求,进一步简化旧机电设备进口手续,扩大免于装运前检验的旧机电产品范围,继续健全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链条,并逐步加以完善,为规范旧机电产品进口秩序,服务钢铁、汽车、电子信息等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200年度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基本情况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贸易量保持稳定 200年度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受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核准申请2.75万备案批,涉及金额53.58亿美元。其中85%以上集中在我国沿海的江苏、广东、上海、天津、山东、辽宁、浙江、福建8个省、直辖市,旧机电产品进口需求重点仍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为领先的沿海地区。
国家质检总局自2002年起,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逐步调整,建立了现有的以“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有效了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符合我国法规要求。
200年,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受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核准申请2.75万备案批,涉及金额53.58亿美元。实际接到报检并完成到货检验检疫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为5.4万批(部分申请备案的旧机电产品分批进口),涉及金额40.29亿美元,金额较2009年增长约5%。其中,到货一次检验合格5.02万批、涉及金额32.55亿美元,占总到货检验金额的80.79%;一次检验不合格整改后合格3758批、涉及金额7.64亿美元,占金额的8.96%;最终检验不合格64批、涉及金额03.05万美元,占金额的0.25%。
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产品安全标识磨损、脱落;设备缺少相应的中文标识;电源和电控部分严重老化;工作电压与我国电压制式标准不符;机械传动部件磨损明显,安全防护措施缺损或失效;带有一定量的油污、加工碎屑、废电线电缆、废电路板等)
2、到货时实物与备案、装运前检验不符。
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结合旧机电产品进口发展趋势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该资料的发布,将为社会公众提供有益的信息资料,为进口旧机电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也为各级监管部门提供做好旧机电产品进口工作的建议和参考。 附件 200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 进口旧机电产品作为工业基础装备中的一部分,多为科研、服务、基础建设等社会领域中所急需的硬件装备,在不同时期为弥补国内相关技术、设备的空白,推动我国工业产业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而且,从其他国家将在用或停用的旧生产资料向我国转移,也是许多跨国企业全球化生产和占领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市场份额的阶段性经营策略。但是相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及配套法规、标准的更新,进口旧机电产品往往存在与我国现行有关产品安全、卫生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不符的情况。而国外使用过的旧医疗器械、旧锅炉压力容器等商品,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卫生危害或隐患。因此,长期以来国家质检总局与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多部门联合,对不同的旧机电产品采取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允许进口等不同的管理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自2002年起,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逐步调整,建立了现有的以“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200年,国家质检总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要求,进一步简化旧机电设备进口手续,扩大免于装运前检验的旧机电产品范围,继续健全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链条,并逐步加以完善,为规范旧机电产品进口秩序,服务钢铁、汽车、电子信息等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200年度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基本情况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贸易量保持稳定 200年度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受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核准申请2.75万备案批,涉及金额53.58亿美元。其中85%以上集中在我国沿海的江苏、广东、上海、天津、山东、辽宁、浙江、福建8个省、直辖市,旧机电产品进口需求重点仍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为领先的沿海地区。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0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455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