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国税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守根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守根”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报关行业税收征管,规范报关企业的发票使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公平竞争,决定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式样。......本文有120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报关行业税收征管,规范报关企业的发票使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公平竞争,决定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式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启用时间
凡从事报关代理业务的企业,从2008年8月日起,在办理报关代理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联次、规格
《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为电脑四联式发票。即第一联为发票联(委托凭证),第二联为业务联(报关代理单位业务结算),第三联为记账联(报关代理单位记账凭证),第四联为存根联(报关代理业专用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兰色,第三联印色为红色,第四联印色为黑色。《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规格为24mm 77mm(票样附后)。
三、《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内容
《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的有关内容及含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委托书号、联系人及电话)、业务摘要、通关服务费用项目及金额、代垫费用项目及金额、通关费用小计、代垫费用小计、合计、收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收款单位盖章)、备注。
其中, 机打代码 应与 发票代码 一致, 机打号码 应与 发票号码 一致; 机器编号 指税控器具的编号; 税控码 指由税控器具根据票面相关参数生成打印的密码; 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委托书号、联系人及电话 指委托报关代理单位所属信息; 委托书号 是指代理编号; 业务摘要、通关服务费用项目及金额 指代理报关单位代理报关业务收取费用项目及金额; 代垫收费项目及金额 指代理报关单位代理报关业务时代垫费用项目及金额; 收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 指代理报关单位所属信息。
合计=通关费用小计+代垫费用小计
四、《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应使用税控收款机或计算机开具。已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的代理报关单位, 机打代码 、 机打号码 、 机器编号 、 税控码 在纳税人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尚未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单位,可暂时用计算机开具,填开时,暂不填写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和税控码内容。
(二)《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计算机开票软件由中国报关协会开发,下发代理企业使用;使用税控收款机开票的,开票软件由省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开发,无偿提供纳税人使用。
(三)付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名称必须填开全称,不得简称,否则视为无效。
五、《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印制
《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采用压感纸,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应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规则编印。
??
附件: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票样(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国税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433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