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16次公告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孙咏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孙咏”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第6号 999年7月,博茨瓦纳爆发了非洲猪瘟。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的畜牧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禁止......本文有23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第6号
999年7月,博茨瓦纳爆发了非洲猪瘟。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的畜牧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博茨瓦纳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二、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博茨瓦纳的猪和野猪的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飞机和火车等,如发现有来自博茨瓦纳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 封存处理;对上述运输工具上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凡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博茨瓦纳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就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16次公告”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400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