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权海南等四个省市药品检验所为口岸药品检验所的通知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牛峰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2日04时25分01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牛峰”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时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关于授权海南等四个省市药品检验所为口岸药品检验所的通知【颁布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日期】2000年05月28日【实施日期】2000年05月28日【正 文】关......本文有17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时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关于授权海南等四个省市药品检验所为口岸药品检验所的通知【颁布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日期】2000年05月28日【实施日期】2000年05月28日【正 文】关于授权海南等四个省市药品检验所为口岸药品检验所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药品检验所:根据进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经认证考核决定授权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厦门市药品检验所、浙江省药品检验所和成都市药品检验所为口岸药品检验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以上四个药检所即可受理进口药品的报验,并按规定要求开展进口药品检验工作。特此通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授权海南等四个省市药品检验所为口岸药品检验所的通知”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333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