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煌波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1日21时27分01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煌波”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3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自999年6月日起实施。海关总署997年5月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本文有86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3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自999年6月日起实施。海关总署997年5月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 钱冠林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便利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通关,打击价格瞒骗,保证国家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审定加工贸易完税价格的范围:
(一)按规定在进口时需按比例征税的加工贸易货物;
(二)因故不能出口,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内销需予补税的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三)海关处理的案件中需予补税的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四)其他需由海关审价的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第三条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效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成效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由海关依次采用同一时期从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进口的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倒扣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估定。 第四条 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具体环节:
(一)按规定在进口时需按比例征税的加工贸易料件,在料件申报进口时由海关按规定审定完税价格。
(二)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经批准内销申报进口时,海关按以下原则审定完税价格:
、对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海关审定的料件申报进境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2、对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内销申报之日海关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审定的料件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3、对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及副产品,经批准内销需予补税的,以内销申报之日海关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审定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三)海关处理的案件中需予补税的加工贸易进口货物,以案件查获之日海关按照本办法条三条的规定审定的该货物所含进口料件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第五条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人应向海关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及有关费用,提供有关合同、发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等。必要时,还应提供购进料件的厂家发票和反映加工贸易双方关系及成交活动的有关情况。
为确定申报价格的真实性,海关有权检查加工贸易的有关合同、发票、帐册、单据、业务函电、文件和其他资料。 第六条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买卖双方如有特殊经济关系,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经认定加工贸易双方的特殊经济关系影响到成交价格时,有权不接受申报价格。 第七条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虚假或伪造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单证、资料,伪瞒报价格以偷逃税款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行分类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便利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通关,打击价格瞒骗,保证国家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审定加工贸易完税价格的范围:
(一)按规定在进口时需按比例征税的加工贸易货物;
(二)因故不能出口,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内销需予补税的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三)海关处理的案件中需予补税的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四)其他需由海关审价的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第三条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效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成效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由海关依次采用同一时期从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进口的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倒扣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估定。 第四条 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具体环节:
(一)按规定在进口时需按比例征税的加工贸易料件,在料件申报进口时由海关按规定审定完税价格。
(二)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经批准内销申报进口时,海关按以下原则审定完税价格:
、对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海关审定的料件申报进境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2、对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内销申报之日海关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审定的料件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3、对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及副产品,经批准内销需予补税的,以内销申报之日海关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审定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三)海关处理的案件中需予补税的加工贸易进口货物,以案件查获之日海关按照本办法条三条的规定审定的该货物所含进口料件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第五条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人应向海关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及有关费用,提供有关合同、发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等。必要时,还应提供购进料件的厂家发票和反映加工贸易双方关系及成交活动的有关情况。
为确定申报价格的真实性,海关有权检查加工贸易的有关合同、发票、帐册、单据、业务函电、文件和其他资料。 第六条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买卖双方如有特殊经济关系,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经认定加工贸易双方的特殊经济关系影响到成交价格时,有权不接受申报价格。 第七条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虚假或伪造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单证、资料,伪瞒报价格以偷逃税款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行分类管理。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204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