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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邓小平对列宁权力监督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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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机关监督制度】浅论邓小平对列宁权力监督思想的发展

列宁和邓小平都重视在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强化人民群众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就提出了“计算和监督是社会主义的实质。”1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面对日益严重的官僚主义、权力越位、滥用等现象,列宁经常提醒大家要建立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以法律建设为保证的权力监督、制约的机制,使党和苏维埃机关真正成为为人民办事的组织。邓小平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列宁关于权力监督的思想,他不仅强调权力监督的制度化建设,还强调道德自律的重要性;不仅肯定群众监督的基础地位,而且使这些监督形式具体化;不仅确定了党内监督的内容,而且还强调了党外监督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本文试图就上述三个方面的内涵作初步阐述。

一、从权力监督的法制化设想到“搞法律靠得住些”。列宁把法制看成是建立现代文明的最基本的条件,在探索权力监督有效途径的过程中,初步提出加强法制建设的设想。他认为,法制是强化对党和国家机关、领袖人物进行权力监督的有效武器。只有加强、健全法制,才能防止和克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官僚主义的丑恶现象。他多次指出,苏维埃国家的法制是严肃的、统一的,任何地方的党政领导机关都不得对执法机关进行干预。地方检察机关是法制的监督机关,是法制统一的维护者,它有权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的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独立地行使职权而不受地方差别、利益的影响,并有权从是否合于法制的观点对地方政权的决定提出异议。只有这样,检察机关才能顶住地方官僚主义、地方利益的影响,有效地同各种官僚主义违法行为进行斗争。尽管列宁晚年初步提出了权力监督的法制化问题,但他仅仅提出这一问题并没有作详细阐述。

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把列宁这一思想上升到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这一战略高度来认识,并阐述了权力监督法制化的主要内容。邓小平多次提出,制度的好坏对领导者个人权力运用的影响。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法制的破坏以及毛泽东“文化大革命”的错误都说明了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对权力限制、监督和制约的重要性。他写道:“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2他认为,权力集中和滥用固然与个人的思想作风密切相关,但相比之下,“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31992年在南巡讲话中,邓小平再一次强调,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4

为了实现对党组织和党员的严格监督,邓小平多次强调要“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5建立、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制订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等各种条例,使权力监督工作制度化、法律化,使这些制度不会因人事变动而改变。邓小平反复提出,抓腐败,“要按照法律办事。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6邓小平还指出我国现有的法律还很不完备,要争取在30年时间内,“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7通过制度来规范权力行为,防止和克服腐败现象。除了权力监督的法制化举措外,邓小平还从中国历史文化的传统出发,提出要利用道德自我约束的力量来克服腐败现象。他说,改革开放越深入,党员干部就越要重视、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自己的言行。他指出,提倡艰苦奋斗精神有助于克服腐败,党的领导干部只有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才能抗住腐败。因此,他强调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他说:“每个党员都能以身作则,我们的一切事情就都好办了。”8

二、从人民群众是权力监督的主体到人民群众监督诸形式的具体化列宁对人民群众参与生产和国家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寄以厚望。

十月革命胜利后,他就提出工人监督生产和分配的口号,之后他又多次提出国家监察工作全盘工农化的原则。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列宁进一步提出强化人民监督,使人民群众成为权力制约、监督的主体的问题。列宁指出,要“到我国党政根基最深的地方去发掘新的力量。”9他建议从工人和农民中选出75—100名新的中央监察委员到新组建的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列宁之所以重视工农在权力监督中的作用,是因为在列宁看来,工人和农民这两大阶级的合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工人和农民之间的联盟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和政治安定。列宁有关人民群众是权力监督的主体的思想在邓小平那里发展成为人民群众在权力制约、监督上的基础地位,以及人民群众监督形式的进一步具体化。邓小平是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理解列宁的群众监督问题的。他不止一次地提出要建立“群众监督制度”,他写道:“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10邓小平非常重视群众的监督作用。他把权力监督的形式分为三种,即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

他认为群众监督是这三种监督形式中最基本的方面,他提出“要扩大群众对党的监督,对党员的监督。”11又说:“不搞群众监督就更危险了。”12“让群众来监督批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13邓小平认为,群众对权力监督的基础作用主要依靠各行各业的群众组织来实现。群众组织是群众监督的一个主要力量,通过群众组织群众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他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提出:“要让群众能经常表达自己的意见,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政协会议上,职工代表大会上,学生代表大会上,或者在各种场合,使他们有意见就能提,有气就能出。”14邓小平提出,在工厂要发挥群众监督的基础作用,就要加强职代会、工会的作用。

在工厂里有群众监督比没有群众监督要好些,这是因为厂矿企业领导在群众监督下会变得谨慎一些、收敛一些。实行群众监督还可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在农村,人民群众的监督旨在克服农村干部的命令主义倾向,实现民主办社。在学校,要通过教职员工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充分表达教职工、学生的意见。“学校的负责人,要善于吸收教职员的意见,善于吸收学生的意见”。15群众对权力的监督还可以通过报纸等舆论工具来进行。邓小平在西南工作时指出,报纸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一种“无形的力量”对政府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由于报纸能够触摸到社会的脉搏,因而能够有效地传递群众的呼声,揭露党和政府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使工作得以改进。他写道:“很多地方看到报纸批评了的做法,就秘密地改,这就是报纸的作用。”16。

此外,群众来信、来访也是群众监督的一种形式。通过与信访群众的接触,可以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并注意及时加以纠正。群众上访、来信说明党和政府的工作没有做到家,还有许多错误的地方,需要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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