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收财产能单独适用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文卿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文卿”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我使用的《刑法学》是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马克昌教授主编的,03版。在第十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的第三节附加刑中对于没收财产提到:是我国附加刑中唯一不能单......本文有20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我使用的《刑法学》是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马克昌教授主编的,03版。在第十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的第三节“附加刑”中对于没收财产提到:是我国附加刑中唯一不能单独适用的刑种。

  但是其他的资料好象又都说每收财产能单独适用,请问到底能么

  《刑法》第34条明确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由法律明文规定所知,没收财产是完全可以独立适用的,该书作者的提法并无法律依据。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收财产能单独适用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082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