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在即 当心这些行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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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将拉开2016年年度高考的第一天,作弊不单单是处以违纪,取消考试资格这么简单了,依据去年11月1日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了考试作弊纳入刑事犯罪的规定,哪些具体情形会纳入刑事处罚下面由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
以下行为将涉嫌追究刑事责任
1、有组织地作弊的;
2、为考试的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3、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4、替考国家考试的行为。
作弊入刑的法律特征
1、处罚范围广泛
条文明确规定处罚的范围不仅包括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还处罚参与作弊的考生;
2、处罚力度增大
条文明确规定对于考试作弊的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罚力度普遍明显高于以往的处罚力度。之前考试作弊的行为多以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名入刑,但该罪仅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修正案九怎么规定考试作弊入刑的呢
修正案九第25条明确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现行刑法的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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