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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不慎引火灾 投案自首获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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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想焚烧稻草,只因稻草新鲜不易燃烧,点着冒烟后便弃之不管,结果引发火灾。3月18日,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赖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一个月。

  2009年8月1日早上6时许,被告人赖某前往该县版石镇大禾坑自家的农田里下肥,因见田坎上的稻草堆放在一旁的水沟边,担心稻草掉下去堵塞水沟,便用从家中带去的打火机点燃稻草,因稻草是新鲜割的,一时还不能完全燃烧,只冒烟,自以为烧不着,赖某便于上午8时许回家吃饭,之后又前往别处做工。至当天上午11时许,被告人赖某焚烧的稻草因天气干燥,着起了明火,大火引燃田坎上的杂草,顺着山脚往山上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烧毁版石镇虎板村石仔头组等村民自留山林木。经鉴定,火场过火有林地面积5.875公顷,烧毁立木蓄积量185.65立方米。2010年1月5日,该被告人前往该县森林公安局投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赖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鉴于其自愿认罪,且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来源: 中国法院网安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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