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新罪”的概念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徐祥胜”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新罪,是指刑罚未执行完毕之前又犯罪,换言之,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罪的行为法。 对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新罪的,应当执行数罪并罚法。 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本文有30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新罪,是指刑罚未执行完毕之前又犯罪,换言之,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罪的行为法。
对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新罪的,应当执行数罪并罚法。
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本法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法。
对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是采用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与后罪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刑期,已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决定执行的刑期之内,即执行“先减后并”,这与有漏罪的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不同,这样计算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最高期限有可能超过二十年,这是因为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说明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应当给予重处法。如犯抢劫罪被判十一年,执行三年后又犯故意致人重伤罪被判十三年,对该犯的数罪并罚适用“先减后并”,即11年-3年+14年=22年,依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的规定,决定执行二十年,但罪犯在监狱已执行了三年,其实际服刑期已达二十三年法。
以上文章由 刑法 整理所得,如果有刑事诉讼方面的问题可以详细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刑法上“新罪”的概念”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010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