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哪些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魏忠诚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魏忠诚”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哪些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断哪些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可以根据虚开的数额进行具体分析,比如虚开税款数......本文有73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哪些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断哪些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可以根据虚开的数额进行具体分析,比如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等,下面由作者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

  2、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

  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四、其他具体规定

  1、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

  2、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3、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内容。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分子与骗取税款犯罪分子均应当对虚开的税款数额和实际骗取的国家税款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哪些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3998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