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刑法的溯及力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高健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高健”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核心内容: 我国刑法中的溯及力是否就是从轻从旧的原则呢那么行使这个原则的时候,还具有哪些方面的要求,按照遵循的法规进行落实,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刑法的溯及力是......本文有52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核心内容:我国刑法中的溯及力是否就是从轻从旧的原则呢那么行使这个原则的时候,还具有哪些方面的要求,按照遵循的法规进行落实,作者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怎样适用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

  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刑法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生效的刑法认为是犯罪而生效前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生效的刑法对该行为不具有溯及力,即不能对该行为定罪量刑;

  二、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生效的刑法也依法认定应当予以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定罪量刑,不能按照生效的刑法规定定罪量刑;

  三、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生效后的刑法认为不是犯罪,或者虽然认为是犯罪,但是处刑较轻,依生效后的刑法定罪量刑,即生效的刑法对该行为具有溯及力;

  四、刑法生效以前,人民法院按照当时的法律已作出生效判决,不适用生效刑法,即生效刑法对刑法生效以前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概括而言,刑罚的溯及力就是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

  为您推荐:

  ■ 刑法的概念和解释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刑法的溯及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3989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