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曾国刚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曾国刚”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文有10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 【买受人承担风险与出卖人违约责任关系】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3930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