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韩国将给性犯罪者带电子手镯方便定位跟踪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周平富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周平富”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法务部长官金成浩于本月18日在记者会上透露说,将积极推进对性犯罪惯犯带上具有定位跟踪功能的电子手镯制度。对此,法务部起草了国会正在审查的有关电子手镯法案......本文有100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法务部长官金成浩于本月18日在记者会上透露说,将积极推进对性犯罪惯犯带上具有定位跟踪功能的电子手镯制度。对此,法务部起草了国会正在审查的有关电子手镯法案的修正案递交国会,并于19日向对外公开。 这是以大国家党提出的《关于对特定性暴力犯 </script>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法务部长官金成浩于本月18日在记者会上透露说,将积极推进对性犯罪惯犯带上具有定位跟踪功能的“电子手镯”制度。对此,法务部起草了国会正在审查的有关电子手镯法案的修正案递交国会,并于19日向对外公开。
  
  这是以大国家党提出的《关于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附着定位跟踪电子装置的法律案》为基础,进一步扩大电子手镯对象及范围的内容。虽然人权团体对此表示反对,然而政府部门却对在野党提议的电子手镯法案进行修正,并提出了更加强而有力的法案。因此,这加快了该法案在国会处理的速度。
  
  符合戴电子手镯的犯罪行为有何种类?
  
  法务部在修正法案中规定,就应戴上电子手镯的性暴力犯罪中都包括了刑法上的强奸、性骚扰、强制性骚扰、对未成年实施奸淫及性骚扰、强盗强奸等犯罪行为。也就是说,特别法当中性暴力犯罪处罚法的特殊强盗强奸及未遂犯,以及根据青少年性保护法,属于对青少年实施强奸、强制性骚扰的犯罪等,实际上与性暴力有关的所有犯罪行为都可将视为电子手镯的对象。
  
  给谁戴上电子手镯?
  
  修正案规定,因性犯罪曾判处2次以上有期徒刑,而相关刑期累计达到3年以上的犯人,如果在刑期满后的5年之内再犯时,就成为戴上电子手镯的对象。并且,根据此法若曾戴过电子手镯经历的人再犯或实施惯用性暴力犯罪时,如认为对未满13岁儿童有过性暴力的犯人存在重犯的危险性时,也可适用。根据检察官的请求,法院经过判断后将决定是否附着电子手镯,附着期限在5年以内。
  
  若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获得假释或治疗监护期满的人当中,需要再进行监护时,在监护期间应该义务性的戴上电子手镯。而且,缓期执行的同时被判需要监护的人也属于附着对象范畴。
  
  国外的情况如何?
  
  据悉,目前对性暴力犯罪实施电子手镯等所谓“电子监督”的国家有10多个。大部分为美国的一些州和英国、瑞典、荷兰等发达国家。据法务部介绍,尤其是美国和英国以惯犯危险性较高为由,也有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戴上实时定位跟踪系统(GPS)的情况。
  
  据说,美国的佛罗里达州、密苏里州等4个州只对徒刑期满的人实施电子监督,而像加利福尼亚州、艾奥瓦州等20个州都像韩国一样,在缓期执行或假释时也都实施。日本则尚未采用电子监督系统。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韩国将给性犯罪者带电子手镯方便定位跟踪”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2510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