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盛民”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与国内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不一样,具体有以下七种送达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本文有37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与国内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不一样,具体有以下七种送达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公司与债权人的关系是什么?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起视为送达;
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和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2435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