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廷坤”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涉嫌诈骗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本文有47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涉嫌诈骗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国家赔偿不予赔偿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涉嫌诈骗罪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涉嫌诈骗罪拒不认罪的,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诈骗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在我国,诈骗的数额在3000元到1万元以上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构成诈骗罪,是否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应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比如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也只能从轻处罚,不能完全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涉嫌诈骗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12323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