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有证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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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有证据了吗?
刑事拘留就意味着,侦查机关已经有了初步的证据,认为行为人是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只能对现行犯或者重大的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这里所说的现行犯,就是指正在实施犯罪、就被公安机关发现的行为人。这里所说的重大的嫌疑分子,就是指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的行为人。因此,刑事拘留就意味着侦查机关有一定的证据。具体来说,刑事案件中的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能够临时性地剥夺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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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只有在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之后才能够拘留,所以被拘留的话一般是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如果家属被拘留了的话,第一时间要找专业的律师去见被拘留人,因为只有律师才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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