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刑事赔偿复议内容有哪些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叶依婷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叶依婷”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刑事赔偿复议内容有哪些? 1、刑事赔偿复议的内容主要是审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有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到当事人人身权、财......本文有46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刑事赔偿复议内容有哪些?

1、刑事赔偿复议的内容主要是审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有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到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

2、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刑事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只有做职工工伤与职工病残程度鉴定后才能得到赔偿吗?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刑事赔偿只能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除了要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刑事赔偿申请书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侵犯到自己合法权益的相关证据材料,一般只要侵权行为确实存在,不需要通过行政诉讼就可以获得赔偿款。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赔偿复议内容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11598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