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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故意伤害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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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故意伤害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必须造成被对害人伤害为基础,除了伤害未遂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除了对人体的重伤害外,还包括了轻伤和轻微伤这两种情形。轻伤和轻微伤区别的主要标志就是看其伤口能不能自行修复。轻伤主要采取简单的包扎等医疗手段便能很快痊愈;而轻伤就不同,需要专门的治疗。

二、故意伤害罪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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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1)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2)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伤。

故意伤害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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