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欧逢亮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欧逢亮”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明确了具体的量刑幅度以及认定标准。量刑幅度是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照三年以上......本文有114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明确了具体的量刑幅度以及认定标准。量刑幅度是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符合我国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构成要件才算是制造销售假药罪。

(一)主体

本罪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

(二)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四)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行为表现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假药这样的一种行为,对于我们国家的药品管理秩序是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侵害的同时也会损害到我们国家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安全,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们国家对于生产销售假药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一旦发现的话就需要对此进行定罪立案处理了,毕竟这是属于行为犯。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10886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