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既未遂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徐铭杨”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既未遂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既未遂认定标准,是看是否存在实质交易行为,产假药未将药品进行实质交易的,就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可以减......本文有71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既未遂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既未遂认定标准,是看是否存在实质交易行为,产假药未将药品进行实质交易的,就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我国污染环境罪严重吗?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在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时,还需要对有关构成要件来进行认定,达到了构成要件的标准的就是可以认定违法犯罪事实后果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既未遂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10839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