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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案件的非法所得必须要上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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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贿案件的非法所得必须要上交吗

必须上交

《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389条规定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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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罪立案追诉标准有2个: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2、是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二、不构成行贿罪或者免于处罚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1、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为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也不属于行贿行为。

3、没有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一般也不以行贿罪定罪处罚。

4、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即检察机关对行贿人的行贿行为刑事立案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行贿人揭发受贿人与其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犯有行贿罪的话,一般是处于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是因为行贿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话,情节严重的量刑在5~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量刑在10年以上甚至是可以处以无期徒刑,同时还可以处以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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