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中截留行贿款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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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绍贿赂中截留行贿款怎么处理的?
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介绍贿赂罪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介绍贿赂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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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三、介绍贿赂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本罪的构成: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与爱贿人之间进行沟通、撮合,使行贿、爱贿得以实现行为。但如果只是口头同意给引见,但没有实际的引见行为,或者通知了双方见面,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实施沟通、见面的,不能构成本罪。
第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
在介绍贿赂的行为中存在截留行贿款的情况,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在2万元以上;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在20万元以上可以构成介绍贿赂罪,这项罪名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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