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期间羁押期间举报算立功吗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文振”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按照举报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本文有47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按照举报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
(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
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可以节省司法成本。因此,这种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应当指出,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的其他罪犯,既可以是与其无关的,也可以是其同案犯。只要确实协助司法机关捕获罪犯,就应视为立功表现。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学生在校期间老师打学生犯法吗?
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当然,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在羁押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或是突发意外时,罪犯能够抢救或是排除的,视为犯罪人员的立功表现。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犯罪人员也应该积极地配合案件办案单位的调查和审理,具有悔过情节的,也可以减轻对违法人员的处罚。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办案期间羁押期间举报算立功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10501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