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与自诉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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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害人与自诉人有什么区别
自诉人与被害人的区别为:
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
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自诉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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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诉人存在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存在于公诉案件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刑事自诉人必须参加开庭吗
一般情况下本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必须要有代理人出庭;因为自诉案件要出示证据,对嫌疑人进行控告,必须要有控告方在;法律有关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即本人或委代理人必须出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在刑事案件中由于大多数的案件都是比较严重的因此很多的案件都是公诉案件。但是对于情节轻微的案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可以进行自诉。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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