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滥用职权罪的经济损失如何退缴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锋利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锋利”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追回和减少损失: 一、扣押、冻结款物。 二、返还财产。 三、犯罪嫌疑人或其所在单位主动采取各种手段减少损失。 四、附带民事诉讼。 五、国家赔偿。 《刑法》......本文有28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追回和减少损失:

一、扣押、冻结款物。

二、返还财产。

三、犯罪嫌疑人或其所在单位主动采取各种手段减少损失。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时间是多久?

四、附带民事诉讼。

五、国家赔偿。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经济损失如何退缴”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10270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