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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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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秦平勇”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福建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本文有63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福建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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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认定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行为人是否有挪用公款的行为来认定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存在挪用资金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为犯罪事实,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基于实际的金额来处理的,达到了法律上规定的巨大金额的,也是需要从严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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